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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1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9 16:45:21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全力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复试面试原则上按专业进行,成立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小组成员5名(设组长1名),秘书1名。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组成。


二、复试分数线

在2021年全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生源质量的原则,按1:1.5复试比例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可证明自己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经审查资格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准考证。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笔试

(1)英语(医学专业英语为主)。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00分钟,满分100分。

(2)临床综合。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1)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

(2)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

3.体检(录取后进行)。

(二)复试方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突发情况,将启动网上复试应急处置预案。

(三)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见《西安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3.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4.我校只接收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代表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核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英语成绩×20%+临床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50%

(二)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差额录取方式。首先进行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领域方向按照不低于复试人数10%的差额进行淘汰,择优录取。然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调剂专业领域方向指标数排名进行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三)考试作弊等违反国家相关制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同时参考政审结果。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经领导小组同意并经组长签字后发布。

(六)发放拟录取通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在督察组监督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全面负责督察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何山,电话:029-86177376

邮 箱:xyjwjcc@126.com

邮 编:710021。

(三)信息公示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iyi.edu.cn/)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招生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

复试期间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学生复试有关要求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二)复试期间,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遵守有关考试纪律,配合复试工作,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三)新生报到后,研究生处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68677、17795951158

西安医学院

2021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yjsc.xiyi.edu.cn/info/1030/1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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